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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岁娃被砍成重伤 主张医疗赔偿却未获支持

2020-11-04 11:14   来源: 互联网    阅读次数:4187

这名4岁的女孩在路边玩耍时,她的邻居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,突然病倒并被刀严重割伤。事发后,女孩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,此外还有医疗保险报销、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100000多元。与此同时,该女童的家人通过网络平台收到了137000多元人民币,当地市政府向困难的救济和工作人员提供了23000多元人民币。


随后,女孩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邻居赔偿180000多元的医疗费用、护理费用、伤残赔偿金等。根据中国治安法院10月30日公布的判决,法院不支持女孩一方提出的100000多元医疗费用。法院认为,网络平台和政府的贡献是有针对性的,足以弥补女孩一方索赔的医疗费用损失,女孩一方不能重复索赔,也不能从其他人的侵权行为中受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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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,法院支持小宇方倡导的护理费用、住院食品补贴、营养费用、伤残补偿和精神抚慰基金,并酌情支持交通和住宿费用,共计72480元。最后,在扣除受伤方已经支付的40200元后,法院裁定受害方实际应承担32280元。


犯罪发生


邻居突然生病了


把一个4岁的女孩伤得很重


2019年5月5日下午,四川省龙昌市香石镇4岁女孩小雨(化名)和祖母在路边玩耍。邻居王突然病倒,用一把带刀割伤了小玉。2002年受伤的王女士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。他三次住院,出院后接受治疗和治疗了很长一段时间。


小雨立即被送往龙昌人民医院接受治疗。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、右侧枕叶、右侧小脑及左颞叶脑挫伤伴血肿、枕骨骨折、右侧面部及颈部皮肤及软组织挫伤、耳枕部挫伤、枕部头皮血肿、吸入性肺炎及外伤性脑梗死。此后,他多次被调往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和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。小雨于去年十二月九日康复出院,但医生的医嘱仍需继续进行系统康复及诊断和治疗。


小宇住院139天,总治疗费用超过168000元,不包括医疗保险报销110000多元,小雨一家自己支付58000元以上。出院后,小雨继续接受门诊治疗和康复理疗,门诊费用超过43000元。


经鉴定,轻度雨脑损伤后形成软化灶,伴有神经系统症状,属于十级残疾。王在犯罪时精神分裂症发作,对本罪中的违法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。经龙昌市公安局建议,龙昌市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7月17日提出申请,龙昌市人民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,决定强制对王进行治疗。目前,王正在医院住院治疗。

责任编辑:无量渡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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